从“为人民服务”说起

——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体会

发布时间:2015-03-07

(矿勘支部 黄正清)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已经胜利闭幕一个多月了,围绕学习“十八大精神”的热潮正在全国各地展开,作为一名普通的党员,在学习领会“十八大精神”的过程中,觉得有些体会可以抒发一下,以期对党的宗旨——为人民服务,有更深刻的理解。

记得我上小学的时候,就学过了毛主席的《为人民服务》,并且能熟练背诵和默写,但理解程度并不深。《为人民服务》是1944年9月8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为追悼张思德而召集的会议上所作的讲演。它在中国可谓是家喻户晓。这篇文章和《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一起,曾被称做“老三篇”为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中国人背诵如流。如今我们在所有的党校大门口、许多党政机关的门口都可见到这醒目的五个大字。很显然,“为人民服务”已经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我们国家制度、政权性质以及全部事业的根本原则和标准。

“为人民服务”五个字简明通俗,却有着深厚的理论根基和丰富的历史内涵。毛泽东把我们党的宗旨表述为:“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并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其核心就是“为人民服务”。从理论上看,这里所回答的正是一切价值观共有的核心问题—“为什么人”。宗旨就是最高价值观的意思。在价值观中,“为什么人”是确立价值体系的主体和标准:为什么人,就要以他们为价值主体,以符合他们的根本利益为客观的价值标准;为什么人,就要以他们为评价主体,以符合他们的意愿为主观评价的依据。主体和标准问题在一切价值观中都居于统率和决定的地位,其他原则和取向都由此确定。世界上各种对立价值观之间的根本区别,归根到底在于究竟是为什么人。毛泽东的表述从价值与评价、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高度,明确而完整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人为什么活着?这是一个基本问题,是每个人都应该搞清楚的问题。如果一个人活在世上,没有明确的目标,只是一代又一代地凑合活着,那无异于行尸走肉。当人们的温饱、安全、社会承认、自我提高等需求都已基本解决时,其层次则自然又会提高。处于这一层次的人们会进一步需求些什么呢?那就是实现自我价值。人的劳动和生产资料结合都会生产出产品,农民种地可以生产出粮食等农产品,工人做工可以生产出布匹等工业制品。在现代社会里,人们很少将自己生产的产品仅仅作为自己享用,而是拿到市场上交换。也没有哪个人能够独立于商品之外靠自己生产来生活着。因此也就需要别个的服务,同时他通过劳动去服务别人,也就是“为人民服务”。所以说“为人民服务”就是实现人的自我价值。从某种意上说,人活着就是“为人民服务”。人的价值,关键在于你是否为社会做出了什么贡献。如果一个人活着,为社会,为人民,为和平,为团结做出了贡献,那就是他的价值。

“为人民服务”是一句通俗话语,也是一个人生观的问题。作为前者,它在实际生活中广为流传,作为后者,在理论上具有独特内涵。“服务”在现在是一个非常流行的词,如“服务性行业”、“服务工作”、“售后服务”等,此处“服务”是一个日常生活方面的单词,指使人生活上得到方便。但从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层面上来阐释这一概念时,就会发现“服务”就是为信仰而奉献。服务以信服、服从为前提,它一方面是内心的信服,另一方面是指在为自己所信服的对象工作。服务可以是举手之劳,但它决不只是举手之劳的那种“与人方便”的事情,而是包括献出自己的生命的意思在内。

人活着就有自己的价值观,就是人们关于基本价值的信念、信仰和理想系统。如我们通常说的,什么叫好坏、善恶、美丑、得失、利弊、有用无用、应该不应该、重要不重要等,这些判断讲的都是事物与人的一种关系,即事物的存在和属性是不是适合于人的生存和发展,是不是能满足人的某方面需要。能满足人的需要的,人就认为它是好的、有用的、有意义的;不能满足人的需要的,人就认为它是不重要的、没有意义的。确立了为人民服务这个根本价值观,也就确立了人民是价值评价的主体。我们做一切事,必须以符合人民的利益为标准。任何事情做出来后,都必然会有人得利,有人吃亏,有人高兴,有人反对,有人说好,有人说坏,最终到底听谁的?听人民群众的。以人民群众是否高兴、是否赞成、是否满意、是否得到实际利益为评判标准。多少年来我们总说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的牌子到处挂着。但为人民服务是什么意思,许多人并不清楚。比如说,到底让谁为人民服务,服务的对象到底是谁,经常是乱的。过去碰上服务员态度不好,你要是问他(她)怎么为人民服务的,他(她)马上就会给你一句:“为人民服务就是为你服务啊?你就是人民吗?”一句话就能把人噎回去。在许多情况下往往是人民为服务者服务,许多政策、措施、制度、程序等等,都是以管理者为准,不是以人民为准。凡是有点权的,凡是管人的,他们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想办法管住群众,而不是给群众提供方便,只是考虑掌权者管理者自己的方便。还有些人把为人民服务解释成普通群众的个人道德修养,为人民服务是干嘛呢,好像是让大伙儿为别人白干,礼拜天不休息跑到大街上做好事,无私奉献。似乎八小时内工作不存在为人民服务问题。这样的宣传作用很糟!如果说革命年代,少数先进分子为了人民的解放而奋斗、而献身,这是与他们个人高尚道德直接连在一起的话,那么在我们党已经建立政权之后,为人民服务已绝不仅仅是道德问题了,而是我们这个共产党执政的国家全部经济、政治、文化制度、体制、运行规则、工作方式和检验标准的问题。广大人民群众从来都是自我服务和相互服务的,他们主要搞好自己的生产生活就行,他们最欢迎最愿意为人民服务,也最自然地在为人民服务。

为人民服务的具体内容和形式随着历史进步而发展。如果说在革命战争年代,“为人民服务”还只是一小部分最先进、最有远见、富有献身精神人士的自觉价值观,从而还属于个人崇高品德表现的话,那么在共产党已经取得政权并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的条件下,“为人民服务”则具有了全新的性质和形式,意味着它必须成为国家社会的宗旨和制度特征,即成为国家制度、政权性质以及全部事业的根本原则和标准。但是,有不少人仍停留在种种表面化、简单化甚至庸俗化的理解或误解,就是仍然把“为人民服务”完全当作一个个体化、道德化的概念和现象,如把“为人民服务”只当成纯粹是个人的高尚道德行为,与所谓古代的“仁爱之心”联系在一起,说成是似乎某种无缘无故的施舍或牺牲;或者以为它只是意味着要求人们去多做一些额外的"好事";甚至以为它就是要人们都去付出无偿的劳动,等等;并且以为它是可以不区分对象、不界定范围、不加区别地向一切人发出的一般号召。此外也有人把它仅仅看作是对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要求,仅仅视为“联系群众”的一个必要理由和手段,等等。总之,是完全从个人行为表现和道德化评价的角度去解释和对待为人民服务,从而淡化、转移甚至无视它与社会主义制度本质之间的联系。这种倾向十分值得注意。它不仅在理论上混淆了许多重大是非的界限,在实践上更将导致对社会主义建设极为不利的局面。

假如人能活七十岁,而每天睡觉八小时,那么七十年会睡掉204400小时,合8517天,合二十三年零四个月。这样,人还剩下四十六年零八个月时间。如果每天吃早饭用20分钟,吃午饭用40分钟,吃晚饭用一小时,那么一天吃饭吃掉了二小时,七十年要吃掉51100小时,合2129天,合五年零十个月。这样人还剩下四十年零十个月时间。如果每天搞个人卫生的时间为二小时,那么七十年又会用掉五年零十个月。这样,人还剩下三十五年时间。如果每天用在走路,买东西上的时间为四小时,那么七十年会用掉102200小时,合4258天,合十一年零八个月。这样,人还剩下二十三年零四个月时间。如果每天用来和别人闲聊的时间为三小时,那么七十年又聊掉了76650小时,合3194天,合八年零九个月。这样,人还剩下十四年零七个月时间。如果每年用在看病、吃药、特别护理等事项上的时间为十二天,那么七十年要用掉840天,合二年零三个月。这样,人还剩下十二年零四个月时间。而一般人每年都会有与别人发生口角、争端的事情,还有因不顺心而烦恼,以至不能做正经事时间,如果平均每年用在这种事情的时间为十天,那么七十年要用掉700天,合一年零十个月。这样,人还剩下十年零六个月时间。如此算来,一个人活到七十岁,自己只有十年半时间可以用来为社会做些事。所以说,一个人在绝大部分时间里是靠别人为你服务的,而你为别人服务的时间是很少的,但整个社会的相互服务时间是平衡的,应该说“为人民服务”就是为自己服务。每个为社会服务的时间不会相差太多,但服务的质量高低差别就比较大了,这就与各个人的人生价值观和技能水平有关了。

价值观是人们生活价值状态的反映和实践经验的凝结。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人实际上怎么生活,人的生活条件、生活方式、生活经历,这些东西共同造成人的价值观念。价值观是人们内心深处的评价标准系统。这是从功能上讲什么是价值观。信念、信仰和理想等形成之后,就相当于人们内心深处有了标准,有了天平和尺子。价值观一旦形成后,一般来说相对稳定。我们要把内心深处的价值观与表面的评价区别开来,用一套价值观可以作出许许多多的评价来。价值观本身是深层的、系统的而且相对稳定的东西,不会轻易改变。如果价值观要变,即评价标准要变,那就是一种真正的深刻的实质性的改变。随着客观环境和条件的改变,这种变化在一些人身上也会发生。确立了为人民服务这个根本价值观,也就确立了人民是价值评价的主体。我们做一切事,必须以符合人民的利益为标准。任何事情做出来后,都必然会有人得利,有人吃亏,有人高兴,有人反对,有人说好,有人说坏,最终到底听谁的?听人民群众的。以人民群众是否高兴、是否赞成、是否满意、是否得到实际利益为评判标准。人生价值观的取向有两条截然相反方向,你来到这个世界是索取还是奉献。价值观的取向直接决定着一个人的社会价值;索取之人凡事讲究享乐、金钱至上、唯我独尊、有钱或有权就高高在上,只顾个人利益、不顾社会利益,追求豪华奢侈的生活方式,贪生怕死;虽然他们也有为社会服务的时间,在客观上也是“为人民服务”,但他们主观上完全以索取为目的,也没有社会责任感,有的甚至危害社会;这样的一般难以实现自我价值,因为索取的欲望是永无止境的。

以奉献为人生价值观取向的人向来比较豁达开朗、人生目标明确、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一信念,做事能识大体、顾大局,以社会整体利益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孔子曰人分五等,圣者、贤者、君子、士人、庸人。圣者体大道,而能任意化用,又能与世间自然相处,下民不能知其德明其妙。贤者的德行如理如法,其道足以教化一方,能普济天下。圣贤之人,世间罕见。所谓君子,能善其身,诚实守信,仁义而不眩耀,不诱于誉,不怨于诽,端然正己,自强不息。能有如此德行的人在世间也是少数。所谓士人,心中有一定的志向和原则,虽不能尽善尽美,而必有其所长,虽不能通大道之本,却也有自己的主张,思想明确,言语得当,处事有方,富贵不足以益之,贫穷不足以损之。做一个士人,已不是十分容易了。前四种人应该都可算社会的精英阶层,真正能把“为人民服务”与自己的人生价值观联系在一起,从而推动社会进步。我们每个共产党员都应该达到“士人”的标准,成为社会的精英。而庸人呢,心无长久之志,口中常说无意义的言论,处事不能善始善终,自己不足以安身立命,又不知择贤以托身,看事情见小而不见大,凡事随大流,没有一定的原则。这种人在世间是多数的,主要是所处的社会环境和自身的能力所限,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的人生价值取向要求的是奉献与索取的平衡,也在“为人民服务”,但思想波动比较大,人生的目标不是很明确,也是我们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对象,引导好了同样也能加入到推动社会进步的行列中。

以上是我在学习“十八大精神”的过程中,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与“人生价值观”联系在一起所做的一点浅薄的认识。“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是我们每个共产党员的行动准则。“为人民服务”不是挂在各个党校和许多政府机关门口的画,也不能把它片面理解成节假日做好事;只有将它与自己“人生价值观”贯穿在一起,才能在行动中加以执行。我们每一个党员若都能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贯穿到自己的价值观中,在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同时加以实现,“为人民服务” 才有可能体现为我们这个社会的主体价值观,从而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进步更快。